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
综合

大学概况

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nitedInternationalCollege简称UIC)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于广东省珠海市携手创立,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获得国家教育部特批。
学院获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珠海市政府及各界大力支持,全体师生在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暨校董会主席许嘉璐教授的领导下,秉承博雅教育理念,创新性地推行全人教育、四维教育及国际化办学模式。
自2005年成立至今,UIC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独特教育理念的国际化大学。学院设有工商管理学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理工科技学部三个学部,下设十九个专业。
UIC拥有一支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优秀师资队伍,实施四年全英文教学,毕业生学成后获颁UIC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在国内、香港及国际范围均获认可。

教育使命

博雅卓越培育全人开放创新发展四维
我们的愿景——创新国际教育开创中国高等教育新特区
我们的使命——创建内地首家“博雅”大学培育国际“精英”人才
1.以创新而具有动感的方法,整合国内、国际教育资源;
2.倡导并推行深具国际特色,又具本土文化的“全人教育”;
3.透过吸纳古典中华及西方文化资源,倡导博雅教育;
4.发展一个创新的包括“师、生、家、国”在内的“四维教育”模式来推动全人教育。

全人教育

创造一个高效的、可测量的、可复制的全人教育体验学习模型.
通过提供以下八个模块的体验学习活动帮助同学发展自我以达致全人:大学之道,体验拓展,体育文化,艺术体验,义工服务,环境意识,情绪智能和逆境求存。
UIC的课程依据中国的教育环境,设计了一种创新的、自由开放式的教育模式。核心由两部分组成:专业学科领域和通识教育。专业课程使学生能够在一个特殊的领域里进行深入研究。通识教育使他们能够开拓学习的领域,并扩大他们的兴趣和观念。
全人教育的作用是为学生提供个人发展的整体框架将其在大学中所学和大学之外的生活实践经验相融合。全人教育关注的是每个学生的智力、道德、体能、审美、社会情感和精神潜质的增长。
为实现UIC的愿景和使命,全人教育办公室(WPEO)正式成立于2006年7月,在体验式学习方法的基础上发展一个新的全人教育课程。WPEO的目的是通过丰富多样的体验式学习来培养学生的性格,以互补UIC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帮助学生掌握全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人生态度和价值观,使他们可以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实现他们的人生目标。
WPE体验式学习方案包括八个模块:大学之道,体验拓展,义工服务,体育文化,情绪智能,环境意识,艺术体验和逆境管理。
我们还成立了全人教育的各个中心,包括体验拓展中心、体育中心、义工服务发展中心、情绪智能发展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和艺术文化中心,以及作全面协调和服务工作的全人教育总办公室。

解读四维

四维教育是UIC独特的创新教育理念。四维,即师(学校)、生(学生)、家(家庭)、国(社会)。它以学生为核心,集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力量,透过四方的良性互动,通过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家庭、心理、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全方位关爱与服务,结合学生的自我教育,完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模式,达到培育全人的目标并成功实现学生向社会的顺利过渡。
四维教育愿景:
致力于探索教育如何应对中国独生子女环境下的学生成长与家庭关系问题,建立师、生、家、国间新型互动秩序。实现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融。

四维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关爱、尊重、原则

四维教育办公室的功能:
以学生为核心,与家长、校友、社会各界保持联络,寻求资源和能量的全方位共享,推动学生的发展。这里是桥梁,也是枢纽;这里善于表达,也乐于倾听。所有对学生成长有帮助的,我们愿与你共同达成。

委员会架构图

December292010

教学品质保证

UIC不仅严格管理教学中的各个环节,而且完整地引入了香港浸会大学教学品质保证体系,对UIC的教学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卓越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联合国际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联合国际学院品质保证措施和流程图



品质保证机构


为保证教学质量,我们在2006年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课程评定程序,并成立了一个由香港浸会大学校长领导的品质保证机构。
外校评测官
为实现联合国际学院的课程标准,组成包括来自香港浸会大学职员在内的外校评测官制定恰当的评测标准定期视察联合国际学院,检查学生试卷并及时提出建议。
学术咨询团
与香港浸会大学相一致,联合国际学院已经建立了课程委员会以指导学院的课程计划和发展。
学术咨询团定期访问联合国际学院,以确保课程和管理标准的有效执行。访问后,学术咨询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一份关于教学质量的整体发展报告,并提出意见。联合国际学院将对咨询团的报告给予回应,并将报告提交给品质保证委员会。
2007年6月,香港浸会大学评审团首次来联合国际学院对教学、学术、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对联合国际学院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评价。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2005

电话咨询: 0756-3620022

官网地址: http://www.uic.edu.hk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

师资力量

师资国际化:学校师资来自全球三十个国家和地区,64%的专任教师来自内地以外国家和地区。截至2018年9月,UIC教职工人数约866人。专任教师中(不含助教、辅助科研人员),来自国外占34%,来自中国占66%,其中36%来自内地,30%来自港澳台。 相关链接: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师资力量 工商及管理学部 师资力量 理工科技学部 师资力量 英语语言中心 师资力量 中国语言文化中心 师资力量 通识教育 师资力量 全人教育 师资力量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32%

    女生比例68%

食宿条件

学校有三大食堂,分别为绿洲;常胜;啄乐汇。每个食堂里面均供应不同风味的餐食。

奖助学金

入学奖学金‍‍2017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特设立我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除广东省*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本科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1、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奖条件: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江苏考生达到102分,海南考生达到800分)或以上,同时高考文化分总分须满足以下要求:2、考生高考文化分总分为当地高考文化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当地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以及其他加分。3、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以内,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三、发放管理1、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3、若学生前一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取消该生次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次学年以后各学年是否续得仍视其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是否达到审核成绩要求而定;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7、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暂停该生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8、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9、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四、评定办法1、新生入学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2、我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新生入学奖学金发放名单。五、附则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7级除广东省外新生。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7年03月02日2017年UIC华信奖学金实施办法UIC在全国的生源质量逐年提高,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UIC,由华信集团捐资,UIC将从2017年全国高考统招省份的新生中遴选高考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发放“华信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除广东省*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本科新生。“华信奖学金”为每人4万元人民币,作为第一学年学费一次性减半。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1、“华信奖学金”获奖条件:考生高考文化分总分须满足以下要求:2、考生高考文化分总分为当地高考文化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当地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以及其他加分。3、“华信奖学金”与学校新生入学奖学金不可兼得。三、发放管理1、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第一学年学费一次性减半;2、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已享受的该项奖学金;3、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取消该项奖学金资格。四、评定办法1、“华信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2、我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华信奖学金”发放名单。五、附则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7级除广东省外新生。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7年03月10日2017年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作为第一家内地与香港合作创办的高等教育学府,同时也是国家高等教育多元化的试验田,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支持和鼓励下,2013年起UIC在广东省实施提前批“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广东高中毕业生报考,特设立2017年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申请资格1、在广东省报名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文科考生高考总成绩至少高出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30分或以上,理科考生高考总成绩至少高出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50分或以上。2、报名参加2017年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于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志愿栏报考我校。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具备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二、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广东省考生,被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并正式就读的,文科考生高考总成绩至少高出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30分或以上,理科考生高考总成绩至少高出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50分或以上;且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排名在文理各前20名的新生,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给予当年学费减半,原则上为期四年。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以内,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三、评审程序学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发放名单。对于广东省珠海籍考生,学校设有2017年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17年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与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两者不可兼得。对于弄虚作假取得奖学金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四、发放管理1、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的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减半。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3、若学生前一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取消该生次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次学年以后各学年是否续得仍视其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是否达到审核成绩要求而定;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7、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暂停该生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8、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9、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五、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名单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六、本实施细则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7级我校广东省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新生。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7年03月02日2017年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一所致力于在中国推行博雅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大学,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珠海市政府及人民的大力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与UIC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UIC打造成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回报珠海市政府和人民对UIC的肯定与支持,特对2017年报考或就读我校的珠海籍考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申请资格1、在珠海市报名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2、具有珠海市正式户籍且至2017年8月31日已落户满三年以上;3、报名参加2017年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于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志愿栏报考我校;或者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报考我校。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考生具备我校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二、专项奖学金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被我校2017年录取并正式就读的,可获得我校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对于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综合总成绩在该批次珠海籍录取考生中文理科排名各前5名的新生,学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入学奖励;对于其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珠海籍新生,学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万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对于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的珠海籍新生,学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万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如学生总录取成绩优异,可获得学校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或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17年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及《2017年UIC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与学校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及2017年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不可兼得。三、评审程序凡具备我校专项奖学金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需报名并参加2017年我校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并在广东省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志愿栏报考我校,或者直接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报考我校。学校招生办公室于高考录取结束后核实考生信息无误,提交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是否具备专项奖学金获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取得奖学金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在校期间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已享受的该项奖学金。四、可获入学专项奖学金的珠海籍新生名单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五、本实施细则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7级广东省珠海籍新生。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7年03月02日2017年UIC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特设立我校2017年UIC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广东省内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广东本科新生。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全额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第二种为半额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减半,原则上为期四年。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1.全额奖学金: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以上;同时,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至少达到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60分以上,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至少达到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90分以上;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可获得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全额奖学金。2.半额奖学金: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以上;同时,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至少达到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40分以上,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至少达到广东省第一批本科线60分以上;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可获得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半额奖学金。3、考生高考文化分总分为当地高考文化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当地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以及其他加分。4、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以内,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三、发放管理1、全额奖学金第一学年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半额奖学金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减半。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3、若学生前一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取消该生次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次学年以后各学年是否续得仍视其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是否达到审核成绩要求而定;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7、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暂停该生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8、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9、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四、评定办法1、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2、我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发放名单。五、附则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7级我校广东省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7年03月02日在学奖学金UIC奖助学金类别及评定标准(适用于2017-2018学年)为嘉奖一批学业成绩优秀及各个方面均表现优异的学生,UIC设置了以下奖学金/助学金用以鼓励同学们:奖助学金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