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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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概况

概况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创立于1964年,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以旅游管理为特色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知名大学;旨在为首都和全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培养外事、旅游、经贸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自建校之初,就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等曾先后多次来校视察和指导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曾来校视察并题词。

国际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士、埃及、叙利亚和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86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双方开展学术交流、学者交换、学生互派、联合培养等。每年派出约200名在校生赴外留学,同时有近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
教学设施  学校拥有众多规格不同、性能各异的现代化教学设备与设施,包括同声传译实验室、数字语言实验室、新闻学实验室、金融模拟交易实验室、旅游规划与策划实验室、模拟法庭、网络机房、校园网、电视台以及地面卫星接收系统等。图书馆藏书丰富,设有大型期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以及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体育场馆齐备,为广大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校园文化学校倡导“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在校园里,外语话剧、主题文化节等成为校园文化经典;在校园外,“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多哈亚运会、世青赛、大运会、中非合作论坛、世界旅游组织大会、世界议联大会、中欧合作论坛等各种世界性的大会上更是活跃着二外志愿者的身影。近年来,二外大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我心中的奥运”演讲比赛、“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模拟联合国活动、亚太旅游研究生论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以及各外语语种的国际和国内的大型比赛中频频获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毕业就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各类企业、贸易单位对外语、经贸、管理类高级人才需求日益增加。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将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与多年积淀的宝贵经验相结合,不断改善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进入大型国企、三资企业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比例稳步增长,进入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对口金融单位的本科毕业生比例显著增长,考研出国比例逐年提高,在科研设计单位、教学单位、国家机关就业的本科毕业生比例保持稳定。多年来,学校一直享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人才培养得到了各方诸多好评。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64

电话咨询: 010-65778435

官网地址: http://www.bisu.edu.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绝大多数教师在国外进修或攻读过学位。学校还聘请兼职教授120多人,拥有外国专家60余名。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27%

    女生比例73%

食宿条件

学校的食堂聚集了各地的美食,一、二、三食堂除了有各类主食,还提供各种风味小吃,他细找找,说不定你还能找到亲切的家乡美食哦!一食堂的二层有蜀园,拥有异国风情的韩式风味餐厅,为回民设置的回民餐厅,以及环培优雅的雅间,都是美食的天地。学校内还有专家楼和国际交流中心可以品尝到各种档次的食品。

奖助学金

学生资助政策:(1)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政策,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2)助学贷款:凡符合贷款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费5000元,生活费1000元)。目前在甘肃、重庆、湖北、江苏、陕西等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建议以上五省生源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为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参加岗位竞聘。(4)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系(院)核实后可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5)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工作特别努力,成绩突出者,经学院审核可适当减免学费。(6)其他社会捐助:学校不定期接受社会捐助,将通过学生处资助中心,将所捐钱物用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