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

怀化学院

湖南
湖南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大学概况

怀化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0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湘黔、枝柳、渝怀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包茂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
学校拥有馆藏图书115万册,电子图书188万册,中外文期刊4000多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元。有教职工955人,其中正高职称77人、副高职称214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521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5人;15人获得过曾宪梓教育基金奖,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人分别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54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00余人。
学校现有21个教学系(部、中心),设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贸英语、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风景园林、生物工程、园林、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9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经、法、教、文、理、工、农、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5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8个。学校已同美国、加拿大、乌克兰等国的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实现教师、留学生互派,形成了开放办学的格局。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校级科研机构(平台)19个,含民族药用植物资源研究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湘西药用植物与民族植物学湖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2个省级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农村学前教育研究基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等2个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教学科研条件良好,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23个。近五年来,教师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约180篇,获授权专利15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百余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0多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及科技进步奖奖励9项,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5项。
学校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近90000名,其中一大批成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国内外知名学府和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中国科学院院士席南华,“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全国道德模范”洪战辉,著名作家王跃文,青年歌唱家陈思思等优秀人才是其中的代表。
近年来,学校注重强化学生能力本位,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在教育教学中推行融“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公共能力、专业能力、发展能力”为一体,“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校园文化活动”为一体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取得显著成绩。面向未来,怀化学院将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朝着建设高水平、出特色、有影响的地方本科院校的目标稳步迈进。
邮编:418008
电话:0745-2853370、2852625
传真:0745-2854961
网址:www.hhtc.edu.cn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58

电话咨询: 0745-2853340

官网地址: http://www.hhtc.edu.cn/

联系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东路180号

师资力量

截止2014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976人,其中教授77人、副教授239人,具有博学位教师90人,硕士学位的教师508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5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15人获得过曾宪梓教育基金奖,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人分别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52%

    女生比例48%

食宿条件

西校区有食堂1处,共两层。东校区有食堂两处,每处两层。内有零售店、粉面馆、面包店、水果店、点菜店等等。价格优惠、味道多样而可口,食品安全有保障。食堂打菜打饭平均在4~6元每人每餐。

奖助学金

怀化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教计字139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省教委、财政厅(1987)湘教计字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实施办法。助学金实施办法一、凡在校师范类国家任务的学生均享受助学金,其生活费按国家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寒暑假停发,停发的款额用于学生定期和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活动经费以及学生奖学金等。二、学生休学期间,不再享受助学金。三、凡享用一般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临时困难补助费按学院每年预算切块作为资金来源。(二)凡享受一般助学金的学生因出现突然性或临时性困难的,可享受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范围:天灾人祸、因病退学、因病住院和在校死亡(安葬费500元)。2.评定办法:由本人或亲属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本系审查签字,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由计财处发放。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发助学金:在校学生如违反校纪校规,除按《怀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外,另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扣发助学金,即受警告处分者,扣发二个月助学金;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发三个月助学金;受记过处分者,扣发五个月助学金;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发察看期间全部助学金。五、受处分者,一年内不享受困难补助,不享受临时困难补助。六、学生活动经费。每学年每人按不低于15元发放到系(部)。奖学金实施办法一、享受奖学金的范围: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二、奖学金的类别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一)综合奖学金1.奖励等级、范围和标准:特等奖学金按本系学生总数的1%评定,奖金1000元;甲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总数的5%评定,奖金400元;乙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总数的13%评定,奖金200元;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1名,团委会、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干部按20%评定。2.申报和评定时间:一学年申报和评定一次。毕业班学生在最后一期的五月份申报和评定,肄业班学生在下一学年开学初申报和评定。3.评定办法:详见《怀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4.表彰办法:由校或系(部)召开学生大会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填表归人本人档案。(二)单项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胜奖。每班取前三名(三十人以下班级取前二名)按30元、25元、20元三个等级发放,每学期评定一次。2.其他单项奖:①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或湖南省参加全国性比赛,如运动会和种类文娱活动或比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奖2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1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120元,第四至八名奖100元,优胜奖和参加者奖50元。②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或本市参加省级各类比赛及活动,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或一等奖)按人均6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按人均4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按人均20元奖励。获单项奖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1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6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40元,其它名次及优胜奖为20元。③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和活动,获集体项目第一名按人均30元、第二名按人均20元、第三名按人均10元奖励,获单项奖第一名奖40元、第二名奖30元、第三名奖20元。④凡是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国家、省、地(市)、县各级比赛和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参照上述标准视其成绩给予奖励。⑤在国家、省、市及学院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作品,凭报刊杂志稿费单或获奖证书,按其稿费或奖金的50%给予奖励。⑥其他情况,如好人好事,抢险救灾或有立功、立大功表现等,均可授给单项奖,其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⑦申报办法:单项奖学金由本人凭有效证明申请,班主任签字,系审查,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批后发放。三、凡在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和有补考现象的学生,取消该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学业成绩须在本班前15名。如有创新能力、受重大奖励、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放宽到前20名,原则上从大学生形象工程先锋队员中产生。四、学院每年10月份表彰一批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从校级特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五、学院每年10月从各系(部)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中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推荐2-3名为省级三好学生。六、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和省级三好学生者,在就业推荐、参加社会实践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