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

普洱学院

云南
云南省教育厅
师范
公办

大学概况

普洱学院简介

普洱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前身是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于1977年开始筹建,1978年10月正式招生。1998年4月,云南省电大思茅分校成建制并入,同年9月,学校的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地共建共管,以省为主”。2012年3月29日经教育部批准在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普洱学院,2012年9月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同时继续招收专科学生和留学生。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522人(含留学生233人);有教职工521名,专任教师477人(不含外聘教师),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83人,占59.3%,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47人,占30.8%,其中教授37人。现有文学、理学、法学、农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经济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各类专业58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38个)其中美术教育、生物技术与应用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校园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71万元;纸质图书72万册,期刊1000余种电子图书及期刊23万册;固定的实习学校30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个,其中省级实习实训示范基地4个。办有省级期刊《普洱学院学报》。建校39年来,学院为普洱市及滇西南地区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滇西南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滇西南地区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重要教育力量。目前学院已形成教师教育和高职教育、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共存的格局。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后,学科专业不断优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普洱学院内设14个二级学院,其中东盟学院是集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研究、政策咨询为一体的教育、研究机构。东盟学院重点以湄公河流域的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东盟五国为对象,着力于东盟五国的历史、文化、语言、政治、经济、商贸、法律、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东盟学科、开展东盟研究;着力于培养服务于沿河各国经济贸易、文化交往的应用型人才;着力于为东盟国家创建文化艺术、学术交流的平台,为普洱市乃至云南省面向东盟的经济文化交往做出贡献。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78

电话咨询: 0879-2304275

官网地址: http://www.peuni.cn/

联系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师资力量

有教职工473名,专任教师422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39人,占教师总数的60.4%,其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44人,占34%,其中教授34人。

数据统计

食宿条件

奖助学金

普洱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党和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明德奖学金”、“学校明德助学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一、评选类别的标准和条件(一)评选对象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包括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助学金包括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二)奖励标准(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2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春季助学金和秋季助学金两期。(4)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5)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6)学校明德奖学金、明德助学金的奖励标准、奖励名额依据当年具体情况而定。(三)评选条件1、奖学金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德、智、体、能全面发展;(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当年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2、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学习成绩优秀;(6)当年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优先推荐。3、助学金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6)当年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优先推荐。二、评选原则及程序(一)评选原则1、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2、凡已获得其中一项奖项者,其他奖项不可兼得。(二)评选程序1、学生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拟定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名额或比例下达各系;2、各系将名额或比例划分到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凡符合奖助条件的学生,均可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材料;3、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讨论,根据奖助要求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报系工作小组;4、系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本系受奖、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5、学生处汇总全校受奖、助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三、评选要求及有关规定(一)在评定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通过资助教育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同时受助学生要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发展做一定的义务工作,例如从事绿化美化、校园保洁、治安值勤、图书资料协管等工作。(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以便将奖学金落实到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三)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将所受奖学金切实用于生活开支,凡将受助金用于请客、送礼、购买奢移品的学生,经学校查实,一律追回受助奖学金。(四)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因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不诚信行为而获得资助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奖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金,并给予纪律处分。(五)每生每年获得资助(除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外)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能超过4000元,如有超出,其它资助项目将作适当调整。四、报送材料(一)报送所需的材料1、各奖项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明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6、各奖项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7、各奖项获奖学生发放表(二)报送材料的整理顺序1、国家奖学金⑴《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材料(每人1份),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②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⑶《XX年普洱学院国家奖学金发放表》2、国家励志奖学金⑴《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材料(每人1份),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并按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①《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④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⑶《XX年普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3、国家助学金⑴《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XX年普洱学院国家助学金发放表》4、省政府奖学金⑴《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材料(每人1份),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①《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②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⑶《XX年普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发放表》5、省政府励志奖学金⑴《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材料(每人1份),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并按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①《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④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⑶《XX年普洱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表》6、学校明德奖学金⑴《XX年度普洱学院明德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学校明德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材料(每人1份),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①学校明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②学校明德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⑶《XX年普洱学院明德奖学金发放表》7、学校明德助学金⑴《XX年度普洱学院明德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⑵《XX年普洱学院明德助学金发放表》普洱学院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