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工科
公办

大学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是主校区和王顶堤校区,总占地面积181.07万平方米。现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24024人。校训是“重德重能、求实求新”。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2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覆盖工、理、文、管等学科门类。拥有2个市级“重中之重”学科、5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发展学科;建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市级工程中心、1个科技成果推广中心、1个行业技术中心。学校现已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包括三个一级申报学科及两个支撑学科。
天津理工大学以服务天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发挥多学科汇集交融的办学优势,从自身实际出发,确立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因材施教、因需施教,探索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途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
学校的科研水平稳步提高,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逐年增多。2010年度科研经费1.65亿元;获国家授权专利102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326篇。教学研究也深入开展,在近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
天津理工大学已与20多个国家的60余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与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大学开展了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出我国首批项目管理硕士(MPM),中外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的在校生达到2508名。与波兰密茨凯维奇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内涵发展,兼顾外延发展,追求特色发展,正朝着高水平理工大学阔步前进!
(数据截至2011年10月31日)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79

电话咨询: 022-60216795

官网地址: http://www.tjut.edu.cn/

联系地址: 校本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 邮编:300191 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编:300384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38人,其中正高级192人、副高级415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331人。现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1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人才16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21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人选10人、天津市131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3人,国家级、天津市级教学名师12人。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探月工程首席科学家欧阳自远为名誉校长,赵连城、孙九林、姚建铨等院士为双聘院士,聘任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我校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63%

    女生比例37%

食宿条件

奖助学金

奖励项目及其说明(一)校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是我校对学生团体表彰的最高荣誉,以班集体、宿舍、社团等为单位,主要表彰在学风建设、团队精神、政治进步、操行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特别突出的集体,可评定为先进集体标兵,也可推荐评选市级先进集体。(二)校级优良学风班对在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优良学风班”称号,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三)“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本项目是天津理工大学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不超过十名,一般在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评选基础上选拔成就十分明显、事迹特别突出者,是国家级和天津市级学生各类奖励以及“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称号的候选者。(四)人民奖学金一等奖本项目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数和当年的奖金总额,按参评人数的5%设置名额,按比例下达给各学院。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各学院初审,报学生处审批。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五)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本项目以学校名义表彰,奖励金由学生处根据当年全校奖学金总额,按学生比例下拨给各学院,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奖金总数,自己设定名额、奖金额度。鼓励各单位自筹经费扩大名额、提高奖金数额。在综合测评基础上,由各学院自行评审,报学生处备案。三等奖一般侧重评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六)新生奖学金本项目为激励一年级新生自入学起就努力学习,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要求,在新生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后,根据其学习成绩而评选的奖学金。(七)单项奖励金本项目为表彰在某一方面做出成绩、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包括:1.“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授予在全国和天津市大学生重要比赛和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活动中,为我校做出特别贡献的集体、团队或学生,是单项奖励的最高荣誉。奖项授予权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获奖集体、团队同时获得“校级先进集体”称号,获奖学生同时获“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2.社会工作优秀奖:按本单位参评学生数的3%设置名额。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校学生会、“理工人”学生网站、校学生通讯社、校卫队、校红十字会、校管重要社团(由校团委确定)、公寓“三自”委员会、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在评奖中所占比例。社会工作优秀奖获得者是学生干部的,同时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3.学科竞赛优胜奖:授予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外语、数学、中文写作、计算机竞赛等活动中获奖的学生。4.学生科技成果奖:授予在科技成果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者。5.优秀论文奖:授予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者。6.文艺汇演优胜奖:奖励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特招生除外)。7.体育竞赛优胜奖:奖励在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特招生除外)。8.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并在德、智、体、美各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学生。9.外语学习优秀奖:奖励本年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良或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外语口语(口译)竞赛获奖的学生。10.无私奉献奖学金:奖励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或对社会及他人提供无私帮助的学生。(八)“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在学期间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生,毕业时可获得“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本奖项是天津理工大学毕业生的最高荣誉。(九)“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被西部省市单位录用且最终成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十)校级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其它项目主要包括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示范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上项目属校级表彰项目,由校团委组织评选,颁发证书、奖牌,视具体情况可以颁发奖品。(十一)其它奖励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设立临时奖励项目。各学院可以自行设立表彰奖励项目,但必须在学生处备案。各学院所设奖励不属于校级表彰奖励,不得与校级表彰奖励冲突和超出校级奖励标准。国际工商学院等学费较高的学院,可以设立特别奖励金,并允许获奖者兼得奖励金,但设立方案必须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方可执行。(十二)精神奖励项目主要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口头表扬等。授予荣誉称号是精神奖励的最高形式,除上述有关称号外,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临时确定需要授予的称号,授予称号的同时可以颁发奖励金,也可以颁发证书或证章。通报表彰、口头表扬是对先进人物或做出贡献者的精神鼓励,不发证书和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