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

南昌工程学院

江西
江西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大学概况

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公办本科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历史沿革: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历经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利电力部直属)、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水利部直属)等阶段,2004年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办学条件:占地面积2046.9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4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0万册,电子图书148万册。学校环境优美,学习生活条件良好,教室、图书馆均配备空调,学生宿舍为四人间,有独立卫生间、空调和热水器。
办学规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人。
办学特色:学校坚持“围绕水科学,打造应用型”的特色办学理念,科学构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和学生管理体制,推行分层分类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正逐渐发展为“水利特色鲜明、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82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302人,占3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771人,占78.5%。拥有国家跨世纪一、二层次人才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赣鄱英才555人才工程”人选6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12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省教学名师6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6人,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3人,省二级教授8人。
教学科研: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和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各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教学团队5个。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奖励10余项,获批省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6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
专业建设: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江西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
素质教育:学校大力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教育。围绕“2+N+1”人才培养模式,设计8个素质拓展必修学分,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近年来在“挑战杯”竞赛、水利创新大赛、机械创新大赛、智能车大赛、力学竞赛等国家级科技竞赛中屡创佳绩,特别是在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江西省仅两项)。当前,有23支团队(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百余人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校依托轮滑社团、动漫社团、街舞社团、文学社团等142个学生社团,满足学生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
学生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居江西省高校前列,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和先进集体。根据人工智能公司iPIN.com发布的《2015年iPIN.com中国大学薪酬排行榜》前200位大学中,我校位居全国第165位,江西省第7位。
招生热线:0791-88126666传真:0791-88126772
学校网址:http://www.nit.edu.cn
电子邮箱:zjb@nit.edu.cn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邮政编码:330099
欢迎莘莘学子填报我校!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58

电话咨询: 0791-88126666

官网地址: http://www.nit.edu.cn/

联系地址: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8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313人,占31.7%;具有博、硕士学位773人,占78.5%。拥有国家跨世纪一、二层次人才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赣鄱英才555人才工程”人选6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6人,省教学名师6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7人,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3人,省二级教授 7人。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70%

    女生比例30%

食宿条件

奖助学金

l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1、优秀新生奖学金采取填报志愿前申报和录取后评定两种方式。2、填报志愿前申报:符合本奖励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要求录取我校,在我校本科批次录取前审核通过录取的,给予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并可挑选专业;3、录取后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前未主动向学校申报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入学一周内向招生就业处递交申请,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考生高考成绩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的分数差进行审核评定,其名次按当年所有录取我校且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新生进行排序确定,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第四名每人奖励8000元,第五至第九名每人奖励5000元,其他的每人奖励2000元;4、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5、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的,必须全额退还所得奖学金。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四、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分三个等级,一等奖1500元/人.学年,占2%;二等奖1000元/人.学年,占8%;三等奖500元/人.学年,占15%;合计受奖面25%;五、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800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