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
黑龙江省教育厅
综合
民办

开设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较系统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坚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扎实的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知识和技能,熟练的计算机应用和网络操作知识和技能,从事对外经济和贸易实务及其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外贸公司、有涉外业务的各类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国际会展公司、国际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实务或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各类国际中介机构从事相关的涉外业务、研究或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外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国际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实务、商品学、国际结算、国际商法、商务谈判、电子商务、国际经贸地理、商业计划以及不同板块的专业课及实验课等。

|授予学位|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